2:像个泡沫一样一碰就碎。像个公交车一样一碰就睡

老超儿 发表于 2008-05-20 11:12:28

08/05/12

大致看了前天写的那些方块,不但发现了若干错别字,而且更加不幸地发现有些语句完全不通顺,用了太多“了”了,感觉上文章空洞无力,很流水。上班时间利用一整天的闲暇时间(注意:是一整天!)看刘瑜写的小说:那么《那么,爱呢》,看到了更多的差距。里面有些片段完全让我误解是在用我的思维考虑事情看待问题,所以看得我很不好意思。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一部小说里有几个搞笑的、极致的句子并不可怕也不困难,可怕的是每隔几段就蹦出这种运用得灰常贴切的文字,让我更早地流露出羡慕加崇拜的眼神和口水,昂扬的创作激情在一瞬间从火星掉回了地球迅速阳痿了。如果有想不花钱免费阅读这部有意思的小说的人可以在新浪读书频道里面的搜索栏里输入:那么,爱呢。

那么,继续。

我们曾经热衷过很多现在看来特无聊的游戏,例如挖溜溜(可以解释为玻璃残骸),听说我们学校原来是个玻璃厂,同性恋没怎么在这儿滋生繁衍,那些奇形怪状大小不一的珠状体玻璃倒是保存了不少。还懵懂的年龄段时就看见高年级同学整天猫着腰迈着鸭子步在校园里寻觅这种可以当成炫耀资本的小玩意儿,等他们毕业了以后这项一点都不枯燥乏味的作风传承到了我们身上,只是,溜溜已经没有那么多了,须掘地10厘米仔细寻找,挖掘。谁攒的溜溜多谁就把身份的象征这五个字深深地嵌在了骨子里,每天都得忍受不断增加的羡慕和嫉妒的目光,有些心胸狭窄的人还为此而大打出丑巧取豪夺。

会写一些字懂得用流行音乐取悦女生时出现了,歌本儿,这个时代的产物。几乎人手一本,上面抄满了90年代早中期涌现出来的一些被当时的广大人民所深深崇拜进而深深传唱他们歌曲的各路大陆港台明星们的歌词。我记得我三舅追我三舅母那会儿就整天哼黄鹤翔的九妹,或者那个长得跟愣头青一样的叫陈少华的九月九的酒,更抒情一点儿的要算王志文的那首:你是昨天的风,还是今天淋漓的雨,在告别初恋的爱人还唱着曾经热恋的歌…. 可见当时的流行音乐在我内心当中留下的烙印是多么地深。

我比较喜欢我三舅神情演绎那首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我觉得这首歌就是为热恋中的我的三舅良身订做的。而我在哼哼张学友的情网时不小心被我三舅听到,大概对他有所触动,非得让我从头开唱仔细地给他再唱一遍,这要求提得我灰常的不好意思,那是个夏天。

更小的时候耳濡目染了小虎队、郭富城、林志颖、草蜢他们港台地区的,我老舅比我大8岁,代沟没8年那么多,所以还能玩儿到一块儿去。他年轻那会儿长得跟苏有朋似的,在我心目中甚至比苏同学还帅,我经常买一些明星贴纸送给他,给他无限的惊喜直到他审美疲劳,我又改送名车和军火类的不同风格的贴纸,跟一粉丝似的换着法儿地取悦他迎合他。我三舅则有江湖龙虎斗里面邓光荣的范儿,事实证明他也曾跟个古惑仔一样没少打架,没少让家里人操心,后来及早地进入了社会,现在被生活压迫得飞快地衰老了,才30多,但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一块儿抽烟一块儿喝酒一块儿侃大山…

我听港台音乐时别的同学还听大路货呢,所以当时的心情就像现在听摇滚乐而周围人听网络上专给干重体力活的人创作的那些网络歌曲一样,充满了无限的自豪感,觉得自己很牛逼。我也有一个歌本儿,上面抄了一些自己感兴趣的歌词,或者随便从哪儿淘来的各路明星的粘贴画。某种程度上这个歌本还帮助我泡到了一些小女孩儿。有个从小一块儿玩儿青梅竹马一样的姑娘叫朱冬梅,她好象从一出生就得了小儿麻痹,有点儿邪恶感有点儿小男子主义的人都不跟她玩儿,但是她喜欢跟我玩儿。没上学时我总去她家找她,她们家的另一个房间没人住,我们总躲在里面过家家玩儿角色扮演。电视里正播放着日本电视剧血疑,山口百惠演的吧?印象中总是一个夏天的午后,她躺在她家里屋的炕上假装受伤,还给自己改了个叫幸子的日本名字,我演那个男的。她奄奄一息地对我说着电影台词,我撩起她的衣服抚摩着她假装给她看病,还喂她吃了一片假的药丸儿…

又跑题了。

歌本歌本,不是哥本哈根不是哈根达斯,歌本。朱冬梅在小学时一直热衷给我抄歌本,那些风靡一时的歌词都千里迢迢地被钢笔转载到了我那个红颜色封皮的歌本里面,情绪激涨时我喜欢拿着它找个没人的地方唱给自己听。把歌本当作媒介我又在4年级时和高我两届的王娟搞在了一起,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地持续了两年。怪不得现在把谈恋爱这事儿看透了呢,我是一先驱者啊!

我们的物质生活是匮乏的,但精神生活却是富有的,富得流油。总是想着去哪儿玩儿玩儿什么,何勇歌词可以证明这一切:哪儿人多我往儿哪儿凑哥们意气不能丢。学校经常在寒假暑假之前向我们宣传进三厅一室的危害,而我们经常把这话当成天空中那些随时可以飘走的浮云—就让它去吧,随着风远远地去吧。经过假期的洗礼,我们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怀揣着犯罪心理小心翼翼地警惕着大人们鹰一样的眼睛走进那些滋生坏习惯的娱乐场所了,尽管不断有面目狰狞的家长们把自己家的那个不争气的小杂种或拽耳朵或踢屁股从游戏厅及录象厅里缉拿归案,但我们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从没想过把这种暴力的威胁联系到自己身上。相对来说,游戏厅去的还是比较多的,1是这种电子产品有更好的视觉听觉效果,在我的心目中它简直是一个高科技产品。2是台球厅录象厅里面的人更杂,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全是黑社会的代名词,轻易不敢招惹。3,对舞厅压根儿就没兴趣,喜欢跳贴面舞的早发育完了吧?

游戏厅里总是跟桑拿房一样热气腾腾,围观的孩子比操纵游戏杆的孩子要多得多,有些孩子即使张望一整天也不见得能亲自上去比划两把,可他们仍旧乐此不疲。就像那些讨厌的观棋的吧?总喜欢七嘴八舌地在一旁唧唧歪歪。我喜欢玩儿两款游戏,一个是街头霸王,在里面我喜欢用白锋,因为我觉得他比较帅,虽然我只会拳脚相加。另一个游戏的名字叫快打三,因为这个游戏操作起来更简单,除了拳脚相加以外,还是拳脚相加。玩儿第一个游戏时我喜欢跟朱永江对打,因为他也只会拳脚相加。后来有了心得,我们各找一个人帮助自己在一旁不按规则拼命摇杆儿,而我们自己则蹦着高拼命砸按键,这样的话游戏人物总能不经意地使出一些我们想使而使不出的招数,例如阿毒跟,蚝优跟,白三卜掳跟…朱永江我俩有那么一段儿时间沉迷到游戏当中像草一样不能自拔了,每天中午的午休时间都泡在游戏厅里,直到把钱花光。后来我把钱花得差不多时开始勾引我们家附近的一个叫白玉权的小我两届的小朋友跟我一起去玩儿,领着去了两次他就上瘾了,掉进了我的圈套掉进了这个罪恶的场所再也蹦不出来了。于是,我总勾引他请我去打游戏机并让他全程买单,有时能吃到雪糕。可见游戏厅这地方真是害人不浅啊,连我们这样单纯善良的少年先锋队的成员都没能抵挡住它的诱惑并最终被它腐蚀。为此我偷过我妈兜儿里的钱一次,回请白玉权去打街头霸王,再后来我妈不知道听谁说了这事儿,深刻地教育了我,当时的叛徒怎么那么多?再再后来我开始明着管我妈要钱打游戏了,只是,这种幸福来得太容易,逐渐地对游戏机也失去了兴趣。无聊时就在兑币机上面赌两把,运气总是好得不得了。有一次用4个币子胡乱按一气,闪光灯跑了一圈停在了那个理论上认为决不可能的叫满天星的图表上,于是,仿佛过年一般,所有的灯光都亮了起来,所有的炮都砸在了高分图标上,炮赶抛炮连着炮。一瞬间记分器上的数字飕飕飕地不断往上涨,给我都开呆了。原则上谁要是中了满天星的话机器里的所有币子都得归他,但现实当中的老板及时地发现了这个漏洞,见我是个小孩儿见我没什么战斗力,我确实没什么战斗力和抵抗凶恶眼神儿的勇气,拿着他给我的3个币子悻悻地离开了,心中充满了无限的眷恋和遗憾。

然后也就不怎么去游戏厅了,直到现在。

更小的时候我妈每天给我哥2毛钱,然后我们就能快快乐乐地买4根冰棍儿玩上一整天。我们的童年可真艰苦啊!稍好一点儿的时候可以吃上1毛5一根儿的新华雪糕,里面不知道放了多少淀粉。吃雪糕是一件奢侈的事儿,更多的小朋友还是倾向于买冰棍儿,因为它能比雪糕舔的的时间要长,尽管味道差了那么一点儿。再好一点儿的时候就是花3毛还是3毛5买一个蛋卷冰激凌,买到手后往往得先在众人面前炫耀一圈儿,然后再慰安自己那张储满了口水的大嘴。我根本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还有5毛钱的雪糕,那得是什么味道啊?直到有一天老舅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用比哥伦布还要自豪的语气地告诉我,他今天吃了一根儿5毛钱的雪糕,名字叫大世界。我咽了咽翻涌的口水迫不及待地问:5毛钱的雪糕是什么味啊?好吃么?老舅大概还留恋在大世界的美味当中,神情陶醉地告诉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雪糕!

我觉得自己和大世界早晚得狭路相逢,我早晚得像仇视阶级敌人那样把它消灭在我那呼之欲出的胃里,这个机会在某个炎炎烈日下让我很意外地碰到了。我去菜市场那边闲逛,回来的时候路过副食商店,好奇心驱使加上口渴,我打算进去奖励自己一根雪糕。他们新引进了一台冰柜,某种程度上我就是奔着冰柜去的,看着就喜庆。很意外地,很眼前一亮地,我发现冰柜里除了有平时经常买的普通雪糕以外,还有那些只能在电视里看见在睡梦中幻想过的盒装的冰激凌。它们长得也太美了太精致了,上面点缀的水果也朝我抛媚眼儿,好象拿着手绢儿在向我挥舞,来呀,来呀…在它们裸露的身材面前我终于要招架不住了,还好口袋里有几块钱,这钱好象是买学习用品的吧?反正脑子里一片空白,手就像长在别人身上一样完全不听我控制了,拦都拦不住就伸向了我的那点儿公费。买了一盒2块5的上面有草莓点缀的香草味冰激凌,剩5毛买了那个静静地躺在廉价雪糕当中的长相一般口感一般的大世界。

 

08年5月13日

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但凡有些才华的女性长得都不太漂亮。尽管她们自己认为自己还行自己给自己在美女这个阵营中觅了一块地立了一个碑。用一上午的时间看完了那么,爱呢,除了乐以外什么都没剩下,这不会是一个网络小说吧?我都多久没读书了?

下午和包艳在QQ上碰见,她在向我抱怨一些社会问题,我敷衍了事。然后跟她说我打算在这个连崽里写真事用真名,并且做好了得罪一些隐私被我四处兜售的人。

关于地震,我昨天还抱着同情心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呢,今天想了又想,觉得:如果这是发生在国外的、与我们毫不相干的自然灾害的话,我们还会这样假慈悲,假怜悯么?那些安慰是给自己的吧?

吃到了2块5一盒的冰激凌以后,我的消费观也开始走向奢侈的宽广大道。过年时本来习惯喝荔枝的,一次冲动后的惩罚,完全容不得副食商店有陌生的、充满诱惑力的美好事物在我眼前晃动,拿着压岁钱给我自己和我哥一人买了一听可口可乐,因为我太喜欢它的外包装了。原来从没喝过这个,我觉得配上这么喜庆的外包装,它怎么着也得是巧克力味道的,用不用加热后再喝还有待考证。我哥好象听都没听过它,但是第一眼见到它以后就产生了好感,迫不及待地拔掉了它头上的紧箍,以迅雷下载的速度倒进了杯子里,果然是巧克力颜色的。我哥喝了一口,紧接着皱眉,又喝了一口对我说:“你也喝一口,味道有点儿怪。”我试探性地往喉咙里倒了一小点儿,呸!什么味儿啊?合着这里面还放中药啊?会不会是过期产品?

拿起它往屁股上看了看,还在保质期范围,应该没坏掉。邻居家高多高博兄弟趴在墙头往我们这儿张望,为了增进邻里之间感情,我端着那杯喝了一半的可乐笑盈盈地凑了过去,饱含热情地把它送给了高氏两兄弟。弟弟高博比较嘴谗比较手快,没等我递到跟前他那热情的小手就已经早早地候在空中了。生怕有人抢,高博一仰脖喝了一大口,然后嘴里往外吼着:哥!他拿中药骗咱俩!

我说这是可乐,爱喝不喝,我哥都喝了好多呢!

除了给他们喝可乐,我和我哥还偶尔用高科技去偷他们家的李子杏。

可能是武打片看多了,我哥让我舅用钢丝给自己做了一个飞抓。有事没事总喜欢带着它飞檐走壁,当然,是飞抓在飞。我们习惯趁着高多家没人的时候去品尝他们家树上的水果。有那么一天,烈日当空照,我哥领着我还有某人去高多家踩点儿,我负责把门望风,我哥负责采集那些咧嘴笑的硕大的性感的杏。我哥走的是技术路线,本来那些杏可以信手拈来,他不,他非得把他的那个飞抓甩到树上,幻想着自己是个佐罗蝙蝠侠之类的英雄人物,轻飘飘地落在树上,非常优雅地把含苞待放的杏从容地放进自己的背心儿里。只是现实总爱在这节骨眼上起妖蛾子将他一车,我等了半天没见他出来心里稍微有点儿焦虑,随便地喊了个假话:来人了!就这么一嗓子把我哥惊着了,他连他心爱的飞抓也没顾得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甩开身后的我们头也不回地跑向了更远的树林附近老加工厂的磨盘底下。等我说明真相以后留给我的是更多的白眼和训斥,之后好长时间不跟我说话,小心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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